导读
11月25日,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共九章五十八条,包括数字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智慧城市建设、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内容。立足北京数字经济资源禀赋、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,将为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具有基础性、规范性、前瞻性的制度环境,《条例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“三要素”,即数字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,条例规定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、算力基础设施、新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要求,规定了数据汇聚、利用、开放、交易等规则。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“两条路”,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条例规定了数字产业化的技术、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,列举了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,还专章规定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,并对强化数字安全、弥合“信息鸿沟”等进行了制度设计。
在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方面,北京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配套资源保障,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、国土空间规划。强化信息网络、算力和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,统筹推进全市新建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,鼓励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并向社会开放共享。
同时,《条例》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,推动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,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聚集,培育数字产业集群;支持农业、制造业、建筑、能源、金融、医疗、教育、流通等产业领域互联网发展,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产业资源,提供远程协作、在线设计、线上营销、供应链金融等创新服务,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产业生态。
《条例》还专章规定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,确保数字经济行稳致远的数字经济安全,以及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保障措施,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和客观规律。
END
推荐阅读>>>
标准参编邀请>>>